继上月底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的吹风会鼓励商业保险资金大力发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后,就在本月7日,工信部信息中心亦与两家保险学会签署战略协议,推动“相互制度与长期护理相结合”。中国的长护险,虽然仍未问世,但似乎从一出生就会商业险与社会险两个版本同时出现,并且辅之以有家庭成员参与的相互制度。
根据媒体报道,在日前这个会议上,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指出,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前两点是“相互制的保险公司有着长远的视角”,以及“相互制保险机构运作灵活,可自主决定保险收益和保费的水平”,但重点应该是第三点:“相互制保险可调动社会成员及家庭的责任感和参与感”。言下之意,在长护险的保费收缴上,采取相互制的商业险,很有可能会让家庭成员“连坐”,当然,赔付时也会“共享”。
从这些讨论中,不难看到长护险推出的最艰难之处何在:钱从何来。老人在生命最后阶段可能遇上失能和失智的情况,需要长期护理,这是所有人在人生最后阶段都有可能遇到的事。但是,这个状态究竟会持续多久,研究指出平均会有两三年,但情况因人而异,偏差却极大。所以,要如何为长期护理埋单,一直是养老服务中的最关键也最难回答的问题。把家庭成员算进去,显然能把个人风险降低,但如此一来,家庭成员的保费几乎必然会上升。各种价格弹性届时就会影响着所有人的决定。
长护险的保费难收,不仅仅是商业险的问题,社会险的缴费其实更加难。去年6月底人社部宣布全国15个城市试点,从已经开展试点或者正在准备开始的城市的公开政策文件看,不难发现几乎所有这些长护险都要从现有的医保基金中划拨经费。除了个别城市外,大部分试点城市均没有提高社保缴费率,似乎与社会上对于缴费压力的声音有相当大的关系。总的来说,社会保险中的长护险,资金来源主力是医保结余,辅助性的是地方的福彩基金和地方财政补贴。
医保结余似乎是大部分社会长护险试点的救命草,但这里要问的是,医保结余怎样来的,是否所有省市都适用。从2012年山东青岛做社会长护险的改革试点开始,不但医保结余成为长护险的最主要资金来源,长护险更因此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小医保”。但是,中国沿海城市的医保结余,其实与大量中西部农民工缴了保费但用不了多少有关——他们年轻力壮时来打工,在老弱病残前就回老家了。有大量人口流入的城市,因此当然会有医保结余。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在广袤的中西部,那些青壮年人口净流出的城市,他们的医保是何种状态?因为本地户籍人口在青壮年都在外地谋生,没有为本地社保基金缴费,老了回来却可能要以各种方式获得居民医保的支付。这些中西部城市肯定不会有多少结余,不是空账在转就已经不错了。
诚如日前这个会议提出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挑战的战略举措。在老龄化的当代中国,长护险是必须尽快落实的政策措施,社会险与商业险的同时推出也是值得期待的事。只是,从当前的各种酝酿和铺排看,商业险似乎要靠割其它家庭成员的保费,社会险则要靠医保基金输血,这是否长远之计,又能否垂范所有省市,实在值得相关各方好好思考。毕竟,一个险种的长远发展,讲到底是其缴费来源的合理与可持续。国际上的经验,尤其是社会长护险,很难纯粹从个人缴费中收够支付所需的经费,作为始创者的德国也不时要动用财政补贴来填,日本更干脆在一开始设计政策时就列明了政府财政负担的比例。说到底,老龄化是整个社会面对的问题,在风险面前是否适宜让个人和家庭来单独面对?(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山大学副教授 陈永杰)
国家“十三五”规划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7-07-10 09:37:14